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上电梯电动车引发火灾,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于11月上路,并依法予以扣留处罚,8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将被处罚。

1、 北京 电动车新规是什么?

8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将被处罚。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上电梯电动车引发火灾。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于11月上路,并依法予以扣留处罚。而且,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渠道,以“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更换为合规车辆。


文章TAG:北京80辆电动车  北京  充电  上路  电动车  电动  
下一篇